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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广自然资开(拍)告(2021)01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规定,报经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宗地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起叫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
建筑高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Gyk2020-18号 |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盘工业园 | 100391.88㎡(合150.59亩) | 工业用地 | 地上≤24M,地下不超过-10M | ≥1.0 | ≥40% | ≤20% | 50年 | 300 | 1446 | 10万元或其整倍数 |
二、产业准入条件
项目应符合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规划布局和石盘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准入条件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审查。
三、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取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出让,以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出让底价者为竞得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拍卖出让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2月22日16时前到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程序
(一)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审查
竞买申请人应在公告期内(2021年2月22日前,节假日除外),向拍卖公司提交资料,申请对其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由拍卖公司向申请人出具主体资格审查合格文件。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在向拍卖公司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前,应先将本公告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最后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11时前(以到帐为准)。
(三)递交书面竞买申请
竞买申请人须在2021年2月22日11:30前,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到拍卖公司提交书面竞买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申请。申请资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四)竞买资格的审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公司将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竞买。确认拍卖出让竞买资格的最后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17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本次拍卖活动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15时。
拍卖时间截止时,如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勘,出让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八、成交价款的缴纳及交地时间
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严格履行出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如违约则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交地时间为成交价款缴清后15个工作日内。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号
联系电话:(0839)3262339 19910773422
联 系 人:王女士 章先生
网 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拍 卖 人: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承 办 方: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
十二、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一)开户行: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州支行营业部
账 号:88080120005730960
(二)开户行:绵阳市商业银行广元分行
账 号:70000150900000017
(三)开户行:工行广元分行营业部
账 号:2309442129026419131
(四)开户行:农行广元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272101040005081
(五)开户行:建行广元市分行滨河路分理处
账 号:51001668637050114817
(六)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元市分行人民路支行
账 号:115803790202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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