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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剑阁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等规定,剑阁县自然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土地 位置 | 地块 编号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1 | 剑阁县下寺镇下寺村(下寺镇冠京新城东南侧) | 剑自然资[2021](拍)字006号 | 10277.90㎡ | 居住用地,兼容20%商业 | ≤35% | >1.0且≤3.0 | ≥30% | 8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600 | 1000 | 10 |
2 | 剑自然资[2021](拍)字007号 | 5300.90㎡ | 居住用地,兼容20%商业 | ≤35% | >1.0且≤3.0 | ≥30% | 8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860 | 500 | 1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拖欠土地价款或纳入信用联合惩戒期间的申请人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18日工作日内到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上午11:00前通过申请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提交纸质资料,申请人须于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18日工作日内到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纸质书面申请。竞买人须自行踏看地块现场。
七、本次拍卖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拍卖活动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上午10:00。申请人须在完成报名资料提交,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拍卖会。
八、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在北京时间2021年10月18日15时30分前提交报名资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北京时间2021年10月1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特别说明(详见出让须知)。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9940773422
剑阁县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839-6602978
十二、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剑阁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保证金
开户银行:农行剑阁县支行
银行帐号:22290101040008414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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