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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青自然资拍告〔2021〕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青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本次将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②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土地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等查询诚信记录(川国土资规[2017]4号)。③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这5种情形之一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国土资发[2010]151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23日工作日内,到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或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23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或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12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竞买条件的,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1年8月2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竞买人需持《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1年8月24日上午10:00在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拍卖大厅举行。
七、媒体及公告网址:广元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www.sclr.gov.cn)、青川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nqc.gov.cn/)。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交纳账户
联系地址: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二号(县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839-7203009
联 系 人:王先生、冯先生
开户单位: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川县支行
银行帐号:2229 41010 40013 246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62339、19940773422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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